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有所增加。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文件,凡2005年6月30日前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且已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和养老保险参保人,在2005年7月企业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个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未达到全市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额水平的,即增加额不足32元的,将从2005年7月起予以补足;从2006年7月1日起,全市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且已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和养老保险参保人,以我市2005年度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我市2005年度企业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547元),按2005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7.91%)的100%幅度调整基本养老金,即: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3.27元;企业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则以我市2005年度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2005年度全省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的110%幅度调整基本养老金,即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7.59元。
另外,全市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且已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和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在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后未达到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