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办理暂缓分配手续,期限为2年,也可到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并将档案转至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各市、区人才交流中心将其纳入中心建立的专业人才储备库,并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向用人单位推荐。
毕业半年以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推荐服务。对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短期内就业有困难的,由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依托有关院校和培训机构,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对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的,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