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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手扶机养路费年费开征
时间:2007-1-9 10:40:26 来源:江门日报 关闭

    市交通部门透露,2007年度摩托车、手扶机养路费和通行费(年费)于1月4日开始征收:2007年摩托车养路费每月17元,手扶机(含亦耕亦运)养路费每月34元。1月4日至5月10日为摩托车、手扶机养路费年统缴期,每月的1日-10日为月统缴期。 

  据悉,在年统缴期内缴纳者将按10个月计征全年养路费,即摩托车全年为170元,手扶机全年为340元。5月11日后缴纳养路费者,按12个月计征,并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5月11日后,在每月前10天月统缴期内缴费者,可免交滞纳金。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年统缴期比往年延长10天,又新增了月统缴期,缴费时间设置更人性化。 

  有关部门提醒车主,缴费时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新车办理缴费入户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如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2007年度摩托车通行费(年费)为54元,需在缴纳摩托车养路费时一次缴清。 

  据了解,为做好规费统缴工作,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改善了市区摩托车征费系统网络,把电话线联网改为光纤联网,使总站与市区站、礼乐、外海、荷塘、杜阮、棠下等征费点的资讯更有效地联成一体;更新了柜台使用的计算机,在征费大厅内外加装闭路电视监视系统,聘请了值班保安和专业护卫公司负责收款押运,保障车主安全缴费和费款安全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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