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上班时间擅离岗位、上网聊天玩游戏、遇事推诿等现象,要是搁在过去,你也许会见怪不怪,但现在还是这样的话,就可能要为此付出代价——被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去年,我市就有18名公务员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被追究责任,其中,1人被取消了竞岗资格。3月28日,市监察局、市投诉中心联合召开的2006年全市行政过错案件处理情况通报会通报了这一情况。
据介绍,2006年,我市各级投诉机构共受理各类投诉844宗,属于行政投诉的88宗,其中,查实存在行政过错的12宗,主要涉及协调沟通不足、内部管理不够规范、服务态度差、违规收费、办事拖拉等机关作风问题。有关部门对这12宗案件18人均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责任追究处理,其中,对6个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批评教育11人次,作出书面检查7人次,通报批评2人次,扣发奖金1人次,取消竞岗资格1人次,行政警告1人次。
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是影响行政效能提高的主要瓶颈。为杜绝这种现象,近年来,我市在推行行政问责制、规范政府行为、建设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等方面作了一些尝试,2004年、2005年相继出台了《江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江门市直加强行政推诿搁置过错责任追究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了应进行责任追究的7类63种情形,严格执行有责必究的“买单制”。按照规定,行政过错责任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将被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与此同时,市政府还投资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目标是对政府行政部门行政审批过程进行全面监控。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陈积业说,经过几年努力,我市在行政问责方面已取得了一定成效,2004年、2005年、2006年江门市行政过错案件分别有29宗、14宗和12宗,呈现大幅下降趋势。召开这次通报会,主要是借助各大媒体,将2006年查实并已作处理的12宗行政过错案件曝光,对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警示教育,以显示政府纠正行政过错的态度和决心。他表示,行政效能监察和行政过错问责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今后将坚持从严治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典型个案一:去年1月初,群众反映鹤山市址山镇莲岗小学在新学期注册前,向新莲村委会提供了借读生名单,并要求学生取得村委会证明才能到校注册,为村委会收取赞助费提供了便利。这一情况经查属实,鹤山市有关部门对该校校长作出行政警告的处分。
典型个案二:去年3月15日上午,市药监局办事窗口相关人员在请假事项没有得到确认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且没有留言告知前来办事的人员,违反了《江门市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一款“其他违反内部行政管理制度贻误行政内部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定。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市药监局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责成窗口负责人作深刻检讨,并取消其作为当年民主推荐中层领导干部的候选人资格,同时将此事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
有下列情形者将被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1、行政机关发布规范性文件和制定行政措施有违法情形被上级机关或者主管机关依法撤销的;
2、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发回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3、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上级机关变更原处理决定,或撤销发回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4、在上级或同级人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被认定错误,要求调查处理的;
5、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检举、控告并且属实的;
6、上级机关要求调查追究的。 |